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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津市
河津市卫生局
负责对河津市当地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医疗服务项目开设、医疗新技术运用、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医疗卫生从业人员以及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等实施许可准入和监督执法。依法动员、组织公民无偿献血,监督管理采供血机构及临床用血安全。
负责河津市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负责制订或审定(审核、批准)河津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护理、医技及相关服务的质量标准、技术规范、职业道德规范,并实施监督和管理。
承办河津市当地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下属机构
医政处
指导河津市医院感染控制体系、医疗急救体系建设。
承担河津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监管工作,建立医疗机构医疗质量评价和监督体系,组织开展医疗质量、安全、服务评价和财务监督等工作。
监督管理河津市公立医院,推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拟订河津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卫生应急办公室
承担河津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工作。
拟订河津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及相关专项应急预案,组织指导有关应急预案的日常演练和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工作。
指导河津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准备、监测预警、处置救援、风险分析评估等卫生应急工作。
建立、完善河津市卫生应急信息系统。
法制监督处
组织开展整顿和规范河津市医疗服务市场工作,组织打击非法行医,督查督办重大违法案件。
负责河津市卫生局推进依法行政综合工作。
起草卫生方面的河津市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
承担河津市卫生局行政复议和应诉的有关工作。
河津市地区行政机构
中医管理局
中国致公党河津市委员会
中心血站
中招办
九三学社
乡镇企业局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二轻工业局
交通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人事局
人劳局
人口与计生委
人才市场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人民政府办公室
人民政府参事室
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人民政府研究室
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
人民防空办公室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体委
体育局
供电公司
供销社(供销联社)
信息产业局
信访局
党史研究室
其他地方卫生局
永济市卫生局
新北市卫生局
台北市卫生局
南投县卫生局
台南县卫生局
台中市卫生局
高雄市卫生局
桑珠孜区卫生局
满洲里卫生局
牙克石市卫生局
扎兰屯市卫生局
额尔古纳市卫生局
根河市卫生局
霍林郭勒市卫生局
丰镇市卫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