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查地名网
导航: 首页 吉林 延边州 和龙市

和龙市卫生局

依法管理和龙市医疗机构内部临床药事工作。协助价格主管部门制订医疗卫生服务价格,负责监管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执行情况。
承办和龙市当地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制订或审定(审核、批准)和龙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护理、医技及相关服务的质量标准、技术规范、职业道德规范,并实施监督和管理。
负责和龙市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下属机构
和龙市地区行政机构
其他地方卫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