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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区人民政府参事室

负责向兴安区政府领导同志提供反映政府工作以及兴安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情况,为兴安区政府领导同志把握全局、科学决策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服务。
督促检查兴安区政府各部门、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对国务院和兴安区政府文件、会议决定事项及兴安区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执行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兴安区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负责兴安区政府政务值班和市长公开电话工作,及时向兴安区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兴安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兴安区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协助处理兴安区政府各部门和各区县(自治县、市)向兴安区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负责组织、协调兴安区政府系统的兴安区性重大活动。
下属机构
兴安区地区行政机构
其他地方人民政府参事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