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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应县
宝应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审议决定宝应县政治、经济、科学、教育、文化、卫生、环境与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注和迫切要求解决的重大问题。
在宝应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宝应县人民政府省长的提名,决定宝应县人民政府厅长、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
在宝应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在执行过程中所必须作的部分调整方案。
根据宝应县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的提请,任免宝应县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下属机构
办公厅
负责宝应县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常委会党组会议决定事项、工作部署、重要文件及领导批示的传达和督办。
负责宝应县人大常委会机关人事工作和离退休人员的服务工作。
办理、接待来信来访,向宝应县常委会领导报告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和反映的重要问题。
负责宝应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的财务、基建、车队等行政事务和后勤服务工作,机关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
研究室
参加起草宝应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报告、重要文件和领导同志的讲话稿。
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起草宝应县常委会党组关于召开人代会、常委会会议情况向宝应县委的报告;组织编写人代会、常委会的会议简报。
编辑、印发宝应县人大常委会内部刊物《调查与研究》、《宝应县人大信息》、《人大情况通报》和《参阅资料》。
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委员会
负责与全国人大代表和宝应县人大代表的联络工作;收集、督办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批评意见;受理人大代表的来信来访;受理群众对人大代表的投诉和控告;组织安排代表的视察、调查、评议等活动。
负责对宝应县政府组成人员和省高级人民法院、宝应县人民检察院主要负责人的目标责任书、述职报告的督办工作。
承担宝应县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宝应县地区行政机构
中医管理局
中国致公党宝应县委员会
中心血站
中招办
九三学社
乡镇企业局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二轻工业局
交通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人事局
人劳局
人口与计生委
人才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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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府参事室
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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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
人民防空办公室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体委
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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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销社(供销联社)
信息产业局
信访局
党史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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