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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河门区水利局

管理清河门区河道及采砂;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负责滩涂资源的管理、保护和开发。
承办清河门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清河门区重要江河、水库、湖泊及河口的治理和开发,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或跨地区的重要水利工程的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有关涉河涉堤建设项目审批(含占用水域审批)并监督实施,负责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和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
监督清河门区市级水利资金和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的运行管理。
下属机构
清河门区地区行政机构
其他地方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