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查地名网
导航: 首页 辽宁 阜新 清河门区

清河门区人民检察院

受理公民控告、申诉和检举。
规划和指导全国检察机关的计划财务装备工作。
对清河门区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在行使检察权作出的决定进行审查,纠正错误决定。
组织指导清河门区检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和指导检察系统的培训基地及师资队伍建设等工作。
下属机构
清河门区地区行政机构
其他地方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