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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市委政法委员会

监督东方市政法部门依法行使职权,严格公正执法司法;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依法互相制约,密切配合。
领导、组织、协调东方市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及有害气功组织的工作;了解、掌握“法轮功”及其他有害气功组织的活动动向,综合有关信息,确保上情下达和下情上报,为东方市委决策当好参谋;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反邪教的社会宣传工作。
指导、协调对东方市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研究处理东方市政法工作的重大问题,及时向东方市委东方市政府报告和提出建议。
下属机构
东方市地区行政机构
其他地方委政法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