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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市人事局

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东方市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并组织落实创业、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东方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负责东方市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
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东方市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会同东方市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下属机构
东方市地区行政机构
其他地方人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