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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宁区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受集宁区政府委托,协调管理集宁区及所属城市与外国的省(州)及相应的城市互相结为友好省(州)、友好城市的工作,促进集宁区经济、科技、文化事业的发展。
完成集宁区委、集宁区政府和全国友协交办的其它事宜。
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民间外交的方针政策,通过民间交往配合国家总体外交和集宁区外事工作,推动和发展集宁区同世界各国的友好合作交流关系。
负责接待全国友协、各省(市、区)友协安排来陕访问的外国代表团(组)和友好人士;负责以集宁区对外友协名义邀请的外国友好组织和友好人士的接待工作。
下属机构
集宁区地区行政机构
其他地方人民对外友好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