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执行通信行业管理政策法规,统筹规划大兴区公用通信网、互联网、专用通信网并实行行业管理。
协调管理大兴区公用通信网、互联网、专用通信网网络信息安全平台;监管大兴区网络运行安全;拟订大兴区电信网络安全防护政策并组织实施。
监测分析大兴区通信业运行态势并发布引导信息,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承担推动实施大兴区“三网融合”的有关工作。
负责大兴区网络安全应急管理和处置;受工业和信息化部委托,配合开展大兴区特殊通信、网络环境和信息治理有关工作,配合处理网络有害信息;拟订大兴区通信管制措施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