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拟定塔城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与机构改革方案及有关规定;审核市直各部门和区县(市)党政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各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负责塔城市人大、市政协、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设置(含内设机构)、人员编制的审核和科级领导职数的审批,提出领导班子职数配备的建议。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拟定塔城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级登记管辖范围内事业单位的登记、年检年审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工作,检查监督和指导协调塔城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协调塔城市委、塔城市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及其调整;协调塔城市委各部门之间、塔城市政府各部门之间、塔城市委各部门与塔城市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各部门与区县(市)之间的职责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