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额济纳旗相关能源行业管理;负责监测分析能源运行情况并发布能源信息;衔接能源生产和供需平衡,协调解决能源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培育和监管能源市场;提出能源价格调整建议;负责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等能源产品的应急保障工作;负责额济纳旗电力运行与调度管理;负责天然气供需衔接及依法分工负责陆上石油天然气管道设施保护监督管理工作;依法负责额济纳旗发电企业并网运行条件审查;依法承担额济纳旗电力行政执法工作。
组织协调开展额济纳旗区域性横向经济技术协作活动;指导协调区域经济技术协作,联系外地政府驻额济纳旗办事机构,承担市政府有关对口支援工作。
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额济纳旗产业发展、结构调整升级的政策措施;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方向和目录,按规定负责管理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投资项目,指导推进企业技术改造;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投资项目利用政府资金的政策和使用管理办法;负责拟订指导推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牵头承担民营企业产业项目对接;指导、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闽台、闽港、闽澳和对外产业交流与合作;拟订产业龙头促进计划、产业集群建设发展意见和政策措施,统筹、规划、指导、协调额济纳旗工业产业园区(基地)建设。
负责指导额济纳旗信息产业发展;统筹、规划、协调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工作,依法承担信息系统工程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