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指导和服务昌吉州企业改革与发展;牵头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和融资担保体系;引导和支持企业提升经营管理水平;负责指导和服务昌吉州乡镇企业的有关工作;依法指导企业法律顾问工作。
负责牵头协调推进昌吉州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承担指导协调企业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有关工作;指导和推动产学研联合,组织实施重大产业示范工程。
负责协调、指导昌吉州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研究提出相关政策措施,推进制造业和服务业融合发展;统筹规划、指导现代物流、工业设计、典当、融资租赁、小额贷款机构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指导、推进科技服务、售后服务、服务外包等工作。
负责指导昌吉州信息产业发展;统筹、规划、协调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工作,依法承担信息系统工程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