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办金沙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协同金沙县有关部门监督管理粮食风险基金的使用;制定有关储备粮的财务、会计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储备粮的财务审计和监督。
制定粮食流通、粮食库存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金沙县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监督执行粮食储存、运输的技术规范;监督检查省级储备粮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
负责金沙县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指导推动粮食产业化发展;制定金沙县粮食收购市场准入制度;指导金沙县粮食流通科技进步、技术改造、新技术推广;负责全社会粮食行业的统计工作;开展粮食流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