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兴县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和措施建议;推进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优化科研机构布局。
会同兴县有关部门组织科技重大专项实施中的方案论证、综合平衡、评估验收和制定相关配套政策。
组织拟订兴县科技促进农村、海洋、社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制定相关重要措施和办法;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和先进示范区,农业科技园区。
负责编制和实施兴县重点实验室、中试基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基地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创新基地的建设规划;参与编制市重大科学工程建设规划;提出科研条件保障的规划和政策建议;推进兴县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和科技资源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