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订河北城乡社会保险发展规划和政策,建立统筹城乡社会保险体系;贯彻执行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基础养老金统筹办法;拟订河北机关、企事业单位、城乡居民、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河北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河北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河北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监管责任。
完善河北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指导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信访工作。
负责河北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综合管理;贯彻实施公务员法;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
负责河北就业资金、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制定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河北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