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纳雍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市委、纳雍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协助纳雍县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加强对纳雍县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监督检查。
主管纳雍县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纪委、监察部、纳雍县纪委、市监察局和纳雍县委、纳雍县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纳雍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其主要领导人员执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国务院、纳雍县政府颁发的决议和命令的情况,保证政令畅通。
负责对反腐败抓源头工作的政策调研,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加大行政效能监察力度,督促纳雍县有关部门从行政管理薄弱环节入手,规范政务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