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助省渔政局、省渔业船舶检验局对在海门市建造、修理、航行作业的渔业船舶及船用产品进行监督检查,
负责海门市渔政局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协助签发产品检验合格证、核发渔业船舶登记证、核发渔业船舶牌照等工作,并指导海门市渔政、渔检部门开展此项工作。
负责海门市渔政局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履行渔业法律、法规赋予的行政执法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