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统一管理水资源。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拟订自流井区和跨地区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负责城市建成区供水水源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负责自流井区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和有关标准,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发布节约用水情况通报,组织、监督自流井区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组织实施自流井区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组织有关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工作;组织编制并发布自流井区水资源公报;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农村供水工作。
组织、指导自流井区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指导水事纠纷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