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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
沈阳
沈河区
沈河区残疾人联合会
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发展沈河区残疾人事业。
动员沈河区社会发扬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精神、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鼓励沈河区残疾人坚持爱国主义和乐观主义、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贡献力量。
代表沈河区残疾人的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团结教育残疾人,为残疾人服务。
下属机构
残联会徽说明
会徽中心图形由"沈河区残疾人"三字的汉语拼音缩写CJR组成,表示沈河区残疾人,与国际上通用的沈河区残疾人标志相近,使人一看便知是代表沈河区残疾人。
会徽外形是我国人民喜爱的梅花,既有浓郁的民族色彩,又象征沈河区残疾人顽强拼搏的品格和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进取精神
翠绿的底色象征着顽强的生命力;梅花盛开,寓意沈河区残疾人事业的春天,代表全国沈河区残疾人及其亲属的希望。
梅花以五个相互连接的人字组成象征沈河区残疾人团结携手,生活在友爱、互助的社会之中,得到理解和尊重;象征全国人民共举人道主义旗帜,和沈河区残疾人一起组成亲密无间的整体。
残联执行理事会职责
专门协会的主要任务是:代表、联系、团结、教育本类别残疾人,反映特殊愿望及需求,维护合法权益,争取社会帮助,开展适宜活动,参与国际交往。
专门协会设主席、副主席,由专门协会委员会选举产生。
执行理事会是沈河区残联全国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的常设执行机构,由理事长一人、副理事长若干人、理事若干人组成。
理事会成员中应有各类沈河区残疾人或沈河区残疾人亲属代表。
办公厅
综合协调沈河区机关重要政务、事务。
负责沈河区会级工作会议的组织安排及议定事项的督办。
负责沈河区信息、统计、文秘、档案、机要、保密、保卫和机关行政事务等工作。
承担沈河区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沈河区地区行政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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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血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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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交通局
人事局
人口与计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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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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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消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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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机械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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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
医疗保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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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城区残疾人联合会
西城区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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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区残疾人联合会
石景山区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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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头沟区残疾人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