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开展包河区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工作;指导包河区国有林场、国有苗圃、森林公园、集体林场、林业工作站及基层林业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包河区森林防火工作,发布森林火灾信息,指导管理包河区森林公安工作;指导、协调、监督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和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的重大案件;组织、指导包河区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
组织指导林业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包河区林业队伍建设;制定林业科技发展规划,组织重点科研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统筹规划包河区林业专业人才培训。
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县有关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实施包河区的林业行政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