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北屯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包括房地产买卖、租赁、抵押、置业担保、价格评估、拍卖、继承、析产、赠与、调换、测绘、商品房销/预售及中介服务等);监督管理房地产经营活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完善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参与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参与监督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负责推行商品房预(销)售网上登记备案和网上签约;负责汇集、发布房地产广告的合法性审查,培育、发展和规范房地产市场,建立与房地产市场相配套的服务体系。
宣传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北屯市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有关政策,负责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情况的调查、统计和建档工作;负责编制住房保障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
行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房屋征收与补偿的管理职能,组织实施北屯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负责北屯市房地产产权产籍管理,建立和管理北屯市统一的房屋登记簿,核发房地产权证;负责调处房地产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