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执行林芝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林芝实际,研究起草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标准草案和政策,研究拟订林芝安全生产规划,并组织实施。
承担林芝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林芝有关部门和各区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履职和控制指标执行情况,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依据国家和林芝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监督检查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贯彻落实情况,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实施行政执法。
综合管理林芝安全生产事故统计报告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工作,通报林芝安全生产事故情况,分析和预测林芝安全生产形势,发布林芝安全生产信息;依据国家和林芝生产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负责组织、协调林芝较大、重大生产安全事故以及市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