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巴林左旗人员因公出国和赴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归口管理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审批或审核有关部门派遣的出国及赴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团组和人员工作;负责办理因公出国人员的护照和申办签证及因公人员赴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通行证的签发及签注;负责办理市领导出访报批等事宜;负责巴林左旗对外邀请管理工作,以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同巴林左旗的交往事宜,按授权核发外国人来巴林左旗的签证通知函电以及在巴林左旗外籍人士的公务、礼遇、外交签证。
指导外事工作机构的业务工作;负责外事干部国际形势、对外政策、外事纪律等方面的教育与培训工作;监督、检查外事纪律的执行情况,协助市有关部门处理违反外事纪律、严重损害国家利益和声誉的重大案件;会同市有关部门表彰外事系统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承办巴林左旗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巴林左旗与国外友好城市或地区交往活动的组织、管理、指导及综合性工作;负责与国外地方政府开展友好交流与合作;指导巴林左旗外事接待、对外交往及涉外参观点建设工作;审核巴林左旗各区县对外结好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