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对包河区辖区内未经批准擅自修建临街建筑物、构筑物等行为的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配合规划部门强制拆除违法建筑。
负责包河区辖区内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照商贩、出店经营、占道经营、未经批准的马路市场等行为的行政处罚;与相关部门配合负责清理辖区内占道的自发劳务市场;负责对违法流动收购废品人员依法予以查处。
负责包河区辖区内开展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包河区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