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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
赤峰市
巴林左旗
巴林左旗国有资产管理局
会同有关部门对巴林左旗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进行发包、租赁、合资、参股经营等。研究、制定国家股权收益的分配方案,并收缴国有资产产权收益。
指导和监督巴林左旗各专业经济管理部门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会同巴林左旗有关部门决定或批准企业国有资产的经营形式和国有企业的设立、合并、分立、终止、拍卖;审批国有企业产权变动;组织清算和收缴被撤销、解散企业的国有资产;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巴林左旗在境外的国有资产。
决定评估巴林左旗项目的立项,委托评估机构对国有资产进行评估,并负责评估结果的确认。
下属机构
计划财务科
指导和帮助巴林左旗所出资企业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
承担巴林左旗国有资产管理局的部门预决算编制和专项工作经费的管理。拟订行政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
组织巴林左旗所出资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负责国资局与所出资企业、单位各项资金的收缴与拨付工作。
研究提出巴林左旗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办法,审核监管企业工资总额和主要负责人的工资标准。
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科
拟订巴林左旗行政事业单位清产核资的办法,组织行政事业单位清产核资工作。
组织巴林左旗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招标,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或备案工作。
负责巴林左旗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界定、产权登记、资产评估及资产处置的审批工作,实行土地房屋统一管理,收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
负责巴林左旗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研究提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统计评价与绩效考核科
负责巴林左旗所出资企业资产损失核销工作。
拟订巴林左旗国有企业清产核资的办法,组织所监管企业清产核资工作。
依法对巴林左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
建立和完善巴林左旗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办法、企业绩效评价体系。
巴林左旗地区行政机构
中医管理局
中国致公党巴林左旗委员会
中心血站
中招办
九三学社
乡镇企业局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二轻工业局
交通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人事局
人劳局
人口与计生委
人才市场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人民政府办公室
人民政府参事室
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人民政府研究室
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
人民防空办公室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体委
体育局
供电公司
供销社(供销联社)
信息产业局
信访局
党史研究室
其他地方国有资产管理局
阿鲁旗国有资产管理局
巴林右旗国有资产管理局
克什克腾旗国有资产管理局
翁牛特旗国有资产管理局
喀喇沁旗国有资产管理局
敖汉旗国有资产管理局
巴林左旗国有资产管理局
科尔沁左翼中旗国有资产管理局
科尔沁左翼后旗国有资产管理局
库伦旗国有资产管理局
奈曼旗国有资产管理局
扎鲁特旗国有资产管理局
达拉特旗国有资产管理局
阿拉善左旗国有资产管理局
阿拉善右旗国有资产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