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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
大兴安岭
大兴安岭商务局
推进大兴安岭农村市场体系建设,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
牵头拟订大兴安岭服务贸易发展计划,负责商贸服务业(含批发、零售、家政、餐饮、住宿业等)管理、发展相关工作。
负责大兴安岭口岸建设和对外开放规划并组织实施;综合协调和指导各级口岸管理机构的工作,负责电子口岸建设及口岸信息发布;参与协调口岸安全管理。
促进大兴安岭商贸流通体制改革,协调解决商贸流通中的重大问题;推进流通标准化。
下属机构
综合处
综合协调大兴安岭有关自由贸易区事务工作。
负责大兴安岭有关开发区建设发展的规划计划政策引导和协调、指导和管理工作,负责有关开发区情况汇总、评价工作。
研究分析大兴安岭有关开发区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负责编报和组织实施大兴安岭对外开放、商务和口岸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监测分析商务和口岸宏观运行情况。
贸易管理处
组织实施大兴安岭机电产品以外的进出口商品目录。
承担大兴安岭企业申请限制类商品进出口经营资质相关工作。
组织实施大兴安岭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除粮食、棉花外)进出口计划以及进出口商品配额、关税配额计划。
协调大兴安岭供应港澳的配额商品工作。
市场秩序与调节处
承担大兴安岭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和应急管理机制相关工作。
承担大兴安岭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相关工作。
承担大兴安岭重要消费品储备的管理和市场调控有关工作。承担茧丝绸协调工作。
承担整顿和规范大兴安岭市场经济秩序的相关协调工作。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机构
中医管理局
中国致公党大兴安岭委员会
中心血站
中招办
九三学社
乡镇企业局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二轻工业局
交通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人事局
人劳局
人口与计生委
人才市场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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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府参事室
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人民政府研究室
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
人民防空办公室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体委
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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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产业局
信访局
党史研究室
其他地方商务局
齐齐哈尔商务局
鸡西商务局
鹤岗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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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商务局
伊春商务局
佳木斯商务局
七台河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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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商务局
绥化商务局
拉萨商务局
昌都市商务局
山南商务局
日喀则市商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