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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
廊坊
廊坊发改委
研究分析廊坊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财政、土地、金融体制改革以及政策的制定,提出投资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
安排廊坊财政性投资项目,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备案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重大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涉及公共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的竞争性配置方案。
负责廊坊综合交通发展运输体系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
承担廊坊对口支援西藏、新疆及援助其他西部地区的有关工作。
下属机构
经济体制改革处
协调解决廊坊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的重大问题。
指导和推进廊坊经济体制改革试点(试验区)工作。
提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改革开放促进发展的政策建议。
提出推进廊坊总体经济体制改革意见。
投资处
按规定权限审核廊坊重大建设项目。拟订政府投资规划、计划,审核安排省级财政性投资项目,编制下达省级财政性投资年度计划。
研究制订引导民间投资的政策建议。
提出廊坊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和修订投资项目管理目录的建议。
起草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廊坊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区域经济处
组织实施廊坊主体功能区规划。
参与编制矿产资源发展规划。
协调廊坊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参与制定土地政策。
负责拟订廊坊各类重大区域发展平台的发展规划和统筹协调工作。
廊坊地区行政机构
中医管理局
中国致公党廊坊委员会
中心血站
中招办
九三学社
乡镇企业局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二轻工业局
交通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人事局
人劳局
人口与计生委
人才市场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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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府办公室
人民政府参事室
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人民政府研究室
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
人民防空办公室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体委
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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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销社(供销联社)
信息产业局
信访局
党史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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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喀则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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