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邢台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协调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
研究分析邢台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财政、土地、金融体制改革以及政策的制定,提出投资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
承担规划邢台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省人民政府安排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
组织开展邢台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协调重大项目建设的重大问题。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