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编制深圳市当地卫生事业的发展规划、区域卫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负责制订或审定(审核、批准)深圳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护理、医技及相关服务的质量标准、技术规范、职业道德规范,并实施监督和管理。
负责制定深圳市当地卫生人才发展规划;指导、组织开展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和任职资格认证的有关工作;负责制定卫生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和有关专业培养计划和方案,并组织实施。
负责制定深圳市传染病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治规划。依法监测传染病,建立预警机制,防止和控制疫情的暴发和蔓延;组织开展全民健康教育与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