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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县
大方县医疗保险局
承担基本医疗保险日常事务,并对医疗保险定点机构实行监督、检查、考核、处罚等管理职能。其主要职能是:
负责大方县医疗保险局编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的预决算,
负责大方县医疗保险局对规定病种的审核审批;
负责大方县医疗保险局对所辖区基本医疗保险业务工作进行指导。
下属机构
基金核定科
负责大方县医疗保险局对定点药店执行协议情况进行重点稽核,定期不定期开展明查暗访,对不履行协议,违反政策规定行为进行稽查。
对各县(市)区相关业务工作的指导。
为参保单位和职工提供咨询和查询服务。
办理破产改制企业医疗保险具体参保业务。
办公室
负责大方县医疗保险局本处各项管理制度的制订、实施、检查、考核工作,
负责大方县医疗保险局党支部建设、纪检监察等工作。
接待来信来访,为参保单位和职工提供政策咨询和宣传服务。
负责大方县医疗保险局报纸收发征订、办公用品的管理。
基金结算科
积极配合财政、审计部门开展相关工作,并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
负责大方县医疗保险局向财政、基金结算中心申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拨付计划,做好与银行、财政等部门的协调工作,确保各项待遇及时支付。
负责大方县医疗保险局对缴费单位开具收款收据,保证帐目清楚、数据准确。
负责大方县医疗保险局受理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保障的日常事务,即征收、核定、费用的审核、支付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保障金,建立离休干部档案,提供相应的配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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