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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宣城市
宣城市农机所
负责技术推广项目的立项申报和组织实施工作,制定宣城市农机化技术推广计划并组织实施。
完成上级部门和宣城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农业机械化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办法》、《宣城市农业机械化条例》等法律法规。
承担上级推广机构下达的农机技术推广任务。推进宣城市农业机械及技术的试验、示范和研究开发工作。
下属机构
农机安全监理站
负责监理宣城市装备及考核场地的建设和管理。
监督、检查宣城市辖区内各有机单位和有机户贯彻安全生产的各项法规、法令、条例、办法的执行情况。
负责向上级农机监理机关报送事故报表。
组织宣城市农业机械驾驶员技术考核、办理农业机械入户、异动、转籍、封存、报废、安全技术检验以及发放拖拉机(含拖拉机变型运输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号牌、行驶证和驾驶证,办理年度检审手续。
业务股
负责宣城市农机购置补贴业务工作。
负责编制宣城市农机化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宣城市农机化综合性项目申报、实施和管理工作。
负责宣城市农机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农机化技术培训学校
负责建立和管理宣城市农机人员培训档案。
负责制订宣城市农机人员培训规划。
宣城市拖拉机、拖拉机变型运输机、联合收割机和其它类型的农业机械的使用、修理、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技术人员的培训,组织考核签发结业证书。
负责向上级农机管理机关报送宣城市培训、教学计划和年度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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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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