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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大兴区
大兴区公安局
预防、制止和侦查大兴区违法犯罪活动;
管理大兴区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维护大兴区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下属机构
交通管理局
组织、指导、维护大兴区道路交通秩序和公路治安秩序、机动车辆安全检验、驾驶员考试考核及其牌证发放和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活动等工作。
组织、指导和监督大兴区公安机关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交通事故和侦破交通肇事及逃逸案件。
指导大兴区公安机关参与城市建设、道路交通和安全设施的规划和建设。
负责大兴区公安交警部门的经费、装备的管理。
指挥中心(研究室)
担负大兴区性警务行动指挥以及执勤勤务的警力调配;随时接受、处置110电话报警和来自社会各方面的紧急求助。
处置大兴区突发事件和重大案件、事件,在执行各种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任务、重要警卫任务以及警务行动中进行指挥调度。
奉命承担大兴区委、大兴区政府统一组织领导的抢险救灾工作中通信联络、传达命令和协助指挥调度等任务。
收集、整理、报告大兴区重要公安动态信息。
治安管理处
负责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市有关治安管理的法规,组织和指挥大兴区的治安管理工作,包括治安案件查处和有关刑事案件侦破,特种行业、公共复杂场所和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管理。
指导大兴区派出所的治安管理工作;指导管理保安组织。
依法管理大兴区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组织、指导和参与大兴区重特大突发事件、暴力恐怖事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处置工作。
大兴区地区行政机构
中医管理局
中心血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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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与计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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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府参事室
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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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防空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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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
公安消防局
公路总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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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机械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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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区公安局
和平区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