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焉耆回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提请,任免焉耆回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批准设区市的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任免。
在焉耆回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和颁布地方性法规。
审议决定焉耆回族自治县常务委员会认为应当依法审议、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审议决定焉耆回族自治县政治、经济、科学、教育、文化、卫生、环境与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注和迫切要求解决的重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