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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
广西中国致公党委员会
致公党的前身为洪门致公堂。洪门是我国清代初期出现的以“反清复明”为宗旨的民间秘密组织,相传以洪武(明太祖年号)的洪字为代称。
不少华侨洪门人士认为,在险恶的海外环境中,有必要成立一个代表自己利益的正式政治组织,以提高华侨的政治地位,并参与祖国的政治活动。
19世纪中崛起,该组织逐渐发展到海外,并很快地适应华侨在海外生存和斗争需要,
1925年10月10日,由美洲致公堂总发起,在旧金山举行洪门团体恳亲大会,决定成立中国致公党。
下属机构
宣传联络处
负责中国致公党广西委员会全省党员的思想教育和思想建设,指导基层组织的政治学习;
联系本党党员和省内外组织,做好海外联谊、"三胞"及各方人士特别是重点人物、社团的联络接待,组织开展办学、讲学、支边扶贫、科技咨询等工作;
积极协助配合有关单位开展与周边国家的民间交流;承办上级交予的其他工作。
了解致公党党员思想动态,配合有关处室对致公党员进行政治思想教育;开展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组织制度
党的最高领导机构是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地方各级领导机构是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党员大会和它所产生的委员会。
下级组织要认真执行上级领导机构的决议和决定,向上级领导机构请示和汇报工作,如实反映情况。党的各级领导机构要按规定实行党务公开,使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
党的各级委员会的产生,应经充分酝酿协商,由党的各级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采用等额或差额选举办法和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选举,以保障选举人充分行使民主权利。
县级及以上地方组织的建立和变更,由上一级组织审核,并逐级呈报中央批准。
办公室
负责中国致公党广西委员会机关内部具体人事和退休人员的服务工作;
负责中国致公党广西委员会综合性会议及重大活动的组织筹备工作;
承担机关行政事务,负责中国致公党广西委员会省委对内外的联系接待;
协调各处室办理全局性工作,承办上级交予的其他事项。
广西地区行政机构
专用通信局
中国致公党广西委员会
乡企局
交通运输厅(交通厅)
人事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人防办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体育局
供销社
保密委员会办公室
保监会
信访局
党史研究室
党校
公安厅
共青团
农业厅
农牧厅
农科院
出版局
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卫生厅
参事室
发改委
台办
司法厅
商务厅
国土资源厅
其他地方中国致公党委员会
西藏中国致公党委员会
内蒙古中国致公党委员会
新疆中国致公党委员会
宁夏中国致公党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