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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
西藏中国致公党委员会
19世纪中崛起,该组织逐渐发展到海外,并很快地适应华侨在海外生存和斗争需要,
提出了“锄暴扶弱,除暴安良”,的行动纲领,以保护华侨的生命安全和正当的生活工作权益,在经济上互助互扶。
中国致公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爱国统一战线中的民主党派之一,
辛亥革命后,革命果实被军阀所掠夺,海外华侨的地位没有得到应有的改善。
下属机构
组织制度
基层组织的领导机构是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党员大会。各级委员会向同级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负责中国致公党西藏委员会并报告工作。
代表会议讨论决定需要及时解决的重要问题。地方各级组织召开代表会议应报上一级委员会批准。
同一职务一般可以连选连任两届,最多不得超过三届,在任期中可以根据任职年龄界限、工作需要、本人意愿等情况进行调整。
组织发展应坚持以归侨、侨眷中的中上层人士和其他有海外关系的代表性人士为主,以大中城市为主和以有一定代表性人士为主,注重政治素质,发展与巩固相结合,有计划地稳步发展。
组织处
提出本党市委委员、常委的拟任人选;
提出全国和市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其他有关人选的建议;
组织处主要承担的任务是贯彻执行本党中央组织发展的方针、原则;
承办信访工作,承办监督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和上级交予的其他工作。
办公室
负责中国致公党西藏委员会综合性会议及重大活动的组织筹备工作;
协调各处室办理全局性工作,承办上级交予的其他事项。
承担机关行政事务,负责中国致公党西藏委员会省委对内外的联系接待;
会议文件和重要文稿的起草,文秘、档案、收发、会务、信息、财务、固定资产、车辆、安全保卫、计划生育、督查督办、精神文明建设、八个专门工作委员会工作和其他行政管理协调工作;
西藏地区行政机构
专用通信局
中国致公党西藏委员会
乡企局
交通运输厅(交通厅)
人事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人防办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体育局
供销社
保密委员会办公室
保监会
信访局
党史研究室
党校
公安厅
共青团
农业厅
农牧厅
农科院
出版局
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卫生厅
参事室
发改委
台办
司法厅
商务厅
国土资源厅
其他地方中国致公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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