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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精神文明办

组织落实大兴安岭委、大兴安岭政府下达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任务,对大兴安岭区属有关部门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督促、考核、评选、奖惩。
检查验收市、区级文明单位,负责大兴安岭文明委委托的全国、市级文明单位的日常管理。
总结、推行、交流大兴安岭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先进经验,推荐、表扬先进典型。
承办中央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下属机构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机构
其他地方精神文明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