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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房产管理局(房地产管理局)

负责大兴安岭房地产产权产籍管理,建立和管理大兴安岭统一的房屋登记簿,核发房地产权证;负责调处房地产纠纷。
负责大兴安岭房地产中介、物业服务机构从业人员的培训和资质审核。
负责大兴安岭城镇直管公房、公有房屋、私有房屋、国有商业网点房屋、无主房屋、城镇异产毗连房屋及企业破产、解散、改制或改组后移交房屋的管理;负责城镇房屋安全、白蚁防治管理。
承办大兴安岭委、大兴安岭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下属机构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机构
其他地方房产管理局(房地产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