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查地名网
导航: 首页 吉林 长春市

长春市广播电视局

起草长春市有关广播电影电视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依法监督检查有关法规、规章和政策的执行情况;负责审核全国各个地区广播电视覆盖的规划,协调、指导区县广播电视宣传、事业建设和行业管理。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广播电影电视宣传和广播电影电视艺术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把握长春市正确的舆论导向。
承办长春市委、长春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在长春市委、长春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合肥市广播电视局继续坚持党的宣传方针和文艺政策,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对长春市广播影视业的宏观调控和管理。坚持依法行政,加强对长春市广播影视业的执法监督,为繁荣和壮大长春市广播影视事业服务,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负责长春市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影视拍摄制作、有线电视台(站)的建立、有线电视设计安装、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视频点播业务等行政执法工作;受理举报和投诉,并对重大违法案件进行调查处理。
下属机构
长春市地区行政机构
其他地方广播电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