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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区委政法委员会

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统一政法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制定大兴区政法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领导、组织、协调大兴区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及有害气功组织的工作;了解、掌握“法轮功”及其他有害气功组织的活动动向,综合有关信息,确保上情下达和下情上报,为大兴区委决策当好参谋;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反邪教的社会宣传工作。
承办大兴区委、大兴区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研究处理大兴区政法工作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大兴区委大兴区政府报告和提出建议。
下属机构
大兴区地区行政机构
其他地方委政法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