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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丹县外事局

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贯彻执行有关外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南丹县实际,研究起草有关外事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
承办南丹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来南丹县访问的国宾、党宾和其他重要外宾的接待工作以及负责各国驻华外交人员来南丹县进行公务活动的安排工作;负责统筹安排市领导参加非经贸外事活动。
下属机构
南丹县地区行政机构
其他地方外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