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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卫生局

根据长春市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编制长春市当地卫生事业的发展规划、区域卫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研究制定长春市社区卫生、农村卫生、妇幼卫生、初级卫生保健工作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结合长春市当地实际,研究起草卫生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研究制订长春市当地卫生事业发展改革的有关方案、工作规划、政策和指导性意见,并组织实施。
负责制定长春市当地中医药工作发展规划,促进中医药事业和中西医结合工作的协调发展。
下属机构
长春市地区行政机构
其他地方卫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