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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并组织实施大兴安岭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落实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统筹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并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编制大兴安岭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制定大兴安岭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
负责国(境)外人才、智力引进以及大兴安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负责相关涉外业务技术合作和人才交流,负责出国(境)培训工作。
负责大兴安岭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承担大兴安岭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下属机构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机构
其他地方劳动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