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查地名网
导航: 首页 黑龙江 大兴安岭 新林区

新林区人民政府参事室

研究新林区政府各部门和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向新林区政府请示的问题,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新林区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负责新林区政府办公厅内部的人事管理、思想政治工作、离退休人员工作和行政后勤、保卫工作。
协助新林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新林区政府、新林区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的文件。
负责新林区政府参事的选聘、管理;组织参事进行调查研究;为参事做好服务工作;为参事参政咨询提供必要的条件。
下属机构
新林区地区行政机构
其他地方人民政府参事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