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查地名网
导航: 首页 广东 广州市 南沙区

南沙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审议决定南沙区政治、经济、科学、教育、文化、卫生、环境与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注和迫切要求解决的重大问题。
南沙区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五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属于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由主任会议决定是否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以及工作委员会审议、提出报告,再决定是否提请主任会议审议。
在南沙区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在执行过程中所必须作的部分调整方案。
监督南沙区人民政府、南沙区高级人民法院和南沙区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下属机构
南沙区地区行政机构
其他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