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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在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和颁布地方性法规。
撤销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制定的同宪法、法律、法规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
根据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提请,任免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批准设区市的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任免。
监督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木垒哈萨克自治县高级人民法院和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下属机构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地区行政机构
其他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