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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
秦皇岛
抚宁区
抚宁区防雷办
协助抚宁区气象局对建(构)筑物防雷装置的设计、验收等进行具体审核,对雷电灾害事故进行调查鉴定。
承办抚宁区政府安全生产防雷专业的督查工作。
承担对抚宁区从事防雷装置设计、施工单位的资质审查。
协调指导全抚宁区防雷减灾工作。
下属机构
人事及宣传科
负责抚宁区精神文明创建和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承担抚宁区办机关离退休干部的服务工作。负责县防雷部门的监察、审计、局务公开工作。
负责制订抚宁区内防雷减灾的宣传
负责抚宁区内防雷减灾法规的实施。
组织抚宁区防雷执法安全大检查。
社会管理处
负责抚宁区气象行业管理、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气象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承担抚宁区气象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气象法制宣传工作,承担气象法律咨询有关工作。
组织协调抚宁区行业内管理工作,负责气象行业标准归口管理和综合协调。负责气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气象科技服务政策的调查研究工作。
负责抚宁区建(构)筑物防雷设施监督检查管理,以及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的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组织防雷装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并实施监督检查。
防灾减灾处
组织开展抚宁区气象灾害防御及其应急管理工作,拟订和实施抚宁区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组织开展气象灾害调查、防御和灾害评估工作。
负责抚宁区综合气象观测、气象预测、预报、预警业务的管理,组织突发公共事件及重大活动的气象保障工作。承担应急气象保障服务工作。
承担抚宁区重大灾害天气跨区域、跨部门的联防预报工作。
承担对抚宁区街镇气象防灾减灾工作绩效考核。指导气象灾害管理站开展防灾减灾工作和气象信息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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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致公党抚宁区委员会
中心血站
中招办
九三学社
乡镇企业局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二轻工业局
交通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人事局
人劳局
人口与计生委
人才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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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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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销社(供销联社)
信息产业局
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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