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贯彻执行并组织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及公安部有关机动车和驾驶人管理的法规、规章和国家技术标准。
根据相关规定及程序受理、审核新龙县机动车驾驶证申领业务。按规定程序和时间受理汽车类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一、二、三的考试预约并按规定的内容及标准组织考试,驾驶证制作、核发、补领、换领、注销、年度检验等日常业务工作。
负责草拟新龙县机动车、驾驶人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方案及年度目标考核方案。
负责对新龙县机动车和驾驶人业务所需牌、证、表、卡等物资的计划、上报、制作、发放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