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机动车登记规定》及《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等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负责办理石门县机动车的各项登记、检验、核发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等业务工作。
负责对石门县机动车及驾驶人的拥有量及分布情况进行统计上报等工作。
负责对石门县社会资源自建考场的考试工作进行安排、管理。
根据相关规定及程序受理、审核石门县机动车驾驶证申领业务。按规定程序和时间受理汽车类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一、二、三的考试预约并按规定的内容及标准组织考试,驾驶证制作、核发、补领、换领、注销、年度检验等日常业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