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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
大兴安岭质量技术监督局
负责大兴安岭质量技术监督局打击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建立大兴安岭级计量标准;组织量值传递;推行工业计量现代化;对企业计量检测保证能力进行考核;规范和监督商品量的计量行为。
受省局委托对大兴安岭质量技术监督系统的机构编制、人员调配、财务经费、劳动工资、专业技术职务、国有资产、社会保险、基本建设、技术改造等实行垂直管理。
宏观管理和指导大兴安岭质量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省有关质量振兴的政策措施和大兴安岭质量振兴实施计划;
下属机构
标准化科
推行标准联盟和社团标准建设;
监督管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工作;
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组织机构代码、商品条码工作,指导企业应对国(境)外技术性贸易措施。
牵头制定标准化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
特种机电设备安全监察科
负责大兴安岭质量技术监督局高耗能机电类特种设备节能监管工作。
按规定权限负责大兴安岭质量技术监督局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等承压类特种设备设计、制造、安装、经营、使用、改造、修理、检验检测等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按规定权限负责大兴安岭质量技术监督局相关生产单位、检验检测机构资质以及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资格的监督管理工作;
按规定权限负责大兴安岭质量技术监督局本地区承压类特种设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组织调查承压类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
计量科
依法管理计量技术机构及计量检定人员的资质资格;
推行工业、服务业计量现代化管理制度;
依法对取得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管理;
依法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实施监督管理;开展能源资源计量监督管理工作。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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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招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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